馬清揚失「戰車」索償賽車公司400萬

【本報訊】熱愛賽車的大生銀行家族成員馬清揚,即前港姐錢慧儀的丈夫,於○九年將一輛透過公司持有、價值逾三百六十萬元的Aston Martin跑車,交託一間賽車服務公司運往馬來西亞參賽。但在比賽後卻因車場失火,以致該公司無法將其「戰車」運返港。馬清揚前年入稟高院向該公司索償超過四百萬元的損失。案件昨於高院開審,該間公司缺席應訊,法官在聽取原告一方舉證後,押後判決。

被告指賽車場失火焚座駕

原告雅耀投資有限公司,馬清揚是董事之一;被告Road And Track Motorsport Limited。代表原告的大律師昨在庭上透露,被告一方呈交抗辯書後,再無呈交證人供詞,昨日更無委派任何代表到庭。原告一方則繼續按照程序,先讀開案詞,之後傳召馬清揚及一名汽車專家作供。

原告一方指,涉案跑車是英國Aston Martin GT2型號,價值三百六十多萬元。○九年三月原告將此「戰車」交予被告改裝及保管,以供馬清揚在同年八月八日在馬來西亞參賽。賽後戰車續交予被告保管,但五日後(即八月十三日)被告通知原告,指稱因賽車場失火,該戰車已被燒毀,原告遂興訟要被告賠償。

抗辯書指原告有責任買火險

被告之前呈交的抗辯書指,戰車被燒毀純屬意外,非因被告疏忽引致,又指原告自己有責任替其戰車買火險;惟被告之後未有再提交更多證供文件以支持其抗辯。

原告一方續指,被告不但違反與原告的合約,更違反了財物受託人的責任及侵犯了原告的產權。被燒毀的戰車加上零件,原本價值逾五百萬元,但扣減「折舊」及戰車波箱等部件在比賽後被拆走未受波及後,原告要求的賠償額約四百多萬元。

案件編號:HCA 28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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