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因接到冒牌電話而被詐騙錢財的事件時有發生,此類騙案在內地屢見不鮮。通常騙子假冒公檢法機構人員致電受害人,告知受害人涉嫌違法需要將資金轉移到指定帳戶以供調查機構核查。因為查證來電號碼確實是司法機關的電話號碼,受害者往往放下戒備。殊不知,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通訊運營商、銀行的業務更新使騙子有機可乘,利用受害者信任來電顯示的心理,運用可以模擬任意號碼的網絡電話進行新型詐騙。
廣州一位老人接到「郵政局工作人員」的電話,稱其掛號信顯示車輛在上海違章需繳納罰款。得知老人根本沒有車輛在上海後,「工作人員」建議老人報案,並將電話接駁到「上海市公安局」。「民警」正告老人涉及一宗販毒案件,需要將帳戶資金轉交到檢察院進行清查,隨後將電話轉接至「黃浦區檢察院」。「檢察官」向老人強調了不清查帳戶資金的嚴重後果。老人撥打公眾查號台,確定來電號碼屬於黃浦區公安分局和區檢察院,便按要求將四十八萬元資金轉移到了指定帳戶。意識到自己被騙以後,老人起訴廣州電信公司來電顯示服務存在巨大的安全漏洞,這也是內地首起受害者索賠營運商的案件。
既然受害者是基於對來電顯示的信賴而受騙,那麼提供來電顯示服務的營運商是否也應該承擔責任?近日,廣州天河區法院作出判決: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準確顯示來電號碼是電信公司應盡的義務。電信公司違約是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結果的次要原因,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