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半山般咸道一棵被列入《古樹名木冊》內的百年老榕樹,日前在「黃雨」中突然塌下,不僅令到半山區交通幾陷癱瘓,且壓傷了兩人,並造成頗大的破壞。
這宗塌樹表面上是大雨造成的意外,但當中有沒有「人為疏忽」的因素,值得探討。原來,早於去年八月,上址附近的羅便臣道發生一宗塌樹壓死孕婦慘劇後,《東方日報》在「全城舉報危樹」的報道中,般咸道這排老榕樹已「榜上有名」。
此外,據今次其中一名傷者「球哥」說,他是在該處擺檔二十多年的報販,兩個多月前看見有鳥兒飛入樹幹內捉蟲吃,懷疑大樹已受蟲蛀,擔心有危險,故向區議員反映;相關的區議員證實「球哥」所言屬實,並表示收到求助後,已即時向路政署轉述,而路政署回應稱那古樹已有專人處理,暫時無問題。惜言猶在耳,便發生這宗塌樹事故。
舉報危樹,筆者也曾有親身經歷:發覺住所旁邊山坡一棵約五米高的樹疑已枯死,有隨時塌下危險,但報警不受理;報地政總署,該署卻稱那屬私人地方,非政府負責,但又不准隨便鋸樹;擾攘了近三個月,最後還是要本人自行聘請樹藝師證明該樹確已枯死,才能鋸掉。試問,萬一該樹未鋸之前塌下傷了人,責任應由誰負?
愛護樹木無疑是應該的,但人命安全更重要,所以,筆者認為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危樹的心態,必須與處理危樓一樣,應以保護人身安全作為首要考慮,第一時間採取措施,盡快把險患消除,不要讓危樹變成這個城市的計時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