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政治規矩似明白難明白

第五代反貪腐、打老虎大講特講各級官員不得違反「政治規矩」,此中共前所未有。過去中共只講「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今次朝廷宣布令計劃的幾大罪狀,居首的就是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保密紀律」。

那麼「政治規矩」到底是甚麼呢?它在黨章、黨綱中都沒有,也沒有黨的權威機構下文件或「一言以蔽之」或詳細解釋,給出「定義」。媒體發現,今年一月十六日總書記習近平在政治局會議上說:「堅持黨的領導,首先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這是一條根本的政治規矩」。這種說法未能將「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有所區分。毛皇帝早就說過「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是黨的不可動搖的紀律。這些年中共一再要求各級組織和領導必須在「政治上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也強調此乃不可違背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

紀律是寫進黨章的,很明確。規矩在黨章中沒有。對此,習近平有如下說明:「紀律是成文的規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不成文的紀律;紀律是剛性的規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自我約束的紀律。」

習近平還說:「黨內很多規矩是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經過實踐檢驗,約定俗成、行之有效。」但「規矩」的具體內容是甚麼呢?還是模糊不清,沒有「邊際」,讓人摸不着頭腦。

不過,從習近平和中共媒體的「反面批評」中倒是可以看出甚麼是「違反政治規矩」,包括有人搞團團夥夥、小山頭、小圈子,借老鄉會、同學會等場合,拉幫結派,稱兄道弟,甚至形成「門客、門宦、門附」的封建人身依附關係,政治上抱團,互相提攜……這些既是違規,更是結黨營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