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明愛醫院被指在三年前因疏忽而導致一名女病人死亡,女死者丈夫昨就事件入稟高院,向醫院管理局索償,但未有透露金額。
原告陳文榮,是案中女死者許佩君的丈夫,他以許的暫擬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被告醫管局。入稟狀指,被告的員工於一二年十月廿八日至十一月七日間,在其管理的明愛醫院內疏忽引致許死亡。
原告人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他現年八十多歲,許於逝世時年約七十餘歲。陳指許在案發期間入住明愛醫院,但入院第一晚在院內跌傷頭部,陳於翌日下午才收到院方通知;院方又指許因年事已高而不適合做手術,許其後死亡。明愛醫院發言人則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案件編號:HCPI 78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