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刑毀採訪車內地婦罰款

【本報訊】定居北京的內地婦來港旅遊,本周一下午五時許在銅鑼灣怡東酒店對開告士打道,一手拖着行李一手拖着愛犬冒雨過馬路時,遇到兩名《星島日報》記者趨前採訪及拍攝,內地婦感到遭冒犯,遂跳上記者的採訪車,用雨傘損毀車上的倒後鏡及空調掣。涉案內地婦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判罰款二千元,另賠償星島新聞集團四千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吳翠群(四十五歲、報稱主婦)當時手拖着行李及愛犬,本已相當狼狽,加上她想截的士過海卻被拒載,心情絕望,遇到記者不斷拍攝及追問,令她情緒激動而犯案,被告現已深感後悔。

案件編號:ESCC 228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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