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基本法》課程 新學年倍增

【本報訊】為推廣德育、公民教育和國民教育,包括《基本法》教育及對「一國兩制」的認識,教育局計劃新學年以辦學團體代表、校長或副校長、科主任、教師為對象,舉辦廿六場相關專業培訓課程,較本學年增加一倍,涵蓋全港逾九百間中小學約三千三百五十人次,較本學年七百七十五人次增加逾三倍。

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資料顯示,過去三年為校長或副校長、學習領域主任或科主任,以及教師舉辦以《基本法》教育為主題或包含相關元素的專業發展課程,本學年舉辦十三場,有七百七十五人次參加。

專業培訓課程內容包括《基本法》教育的知識增潤、課程規劃、學與教及資源運用,以及評估等。此外,教育局亦在各相關課程指引中,加強與《基本法》教育有關內容的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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