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初二十三位來自本港各大專院校嘅學生展開喺立法會為期六個星期嘅實習,尋日實習期完結,秘書處就幫佢哋搞咗個結業禮。秘書長陳維安(Kenneth)話,今年立法會實習有三個「最」,分別係同一時間最多實習生、最長實習期及最多實習津貼。原來過往實習生只有每日五十七元交通津貼,但今年就多咗每日八十元嘅「飯券」,畀實習生喺立法會餐廳用膳。
問Kenneth會否再爭取增加津貼,明年吸引多啲學生哥實習?佢就話立法會始終係使公帑,加津貼都要出師有名,況且只係實習,唔係打工,包兩餐已經好好喇。其實班議員一年都嘥唔少公帑,慳少少都夠實習生出糧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