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蔡澤夫「課堂難免提及其他導師」

【本報訊】天后級歌手容祖兒和楊千嬅的歌唱導師Christine Samson(洛詩婷),不滿同行蔡澤夫批評她教學方法,民事控告蔡誹謗索償,案件昨在區院結案陳詞。

指無批評原告教學方法

被告蔡澤夫的代表律師稱,涉案言論來自被告在課堂與學生的對話,被告不知有關對話錄音如何流出,而被告作為歌唱導師,難免會在課堂提及其他歌唱導師或歌手,但從無批評原告的教學方法。

不過,原告的代表律師指被告當時在課堂先批評美國著名音樂學府伯克利音樂學院的畢業生,繼而謂:「你有無聽過Christine Samson?」當學生表示聽過原告的名字後,被告再說:「係啦,即係佢都係。」一般人自然會把兩者聯繫一起。原告又質疑被告教學時錄音,但未有預防有關錄音流出。案件審結,法官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DCCJ 132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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