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民主黨潘志文非禮案重審

【本報訊】民主黨九龍城土瓜灣南區議員潘志文,於前年接見一名已婚女求助人後,涉嫌在辦事處外三度強吻對方。潘事後被控非禮罪,並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及判監兩個月,但潘其後向高院上訴得直,推翻原判,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重審。控罪指被告潘志文(五十七歲)於一三年三月六日,在紅磡馬頭圍道某大廈的梯間非禮卅一歲女事主X。控方昨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被告在會面中否認曾親吻X,表示只曾兩度與X握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 389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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