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法既授權必須為

早前老朽的《從「十字令」說起》一文,提到第五代反貪腐、打虎拍蠅,除惡務盡之外,在用人方面,對「不作為」、「亂作為」、「壞作為」的庸官劣吏亦深惡痛絕。

第五代深明倘若任由懶政怠政蔓延,對一個地方的科學發展和民生保障,皆會帶來難以預料的危害。有論者指出,幹部選任的「頂層設計」確實不能僅僅限於「清廉」和「有為」,且須覆蓋「善為」和「善治」,即勇於改革、創新。因為只有如此,才可促使每位選任官員真正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既授權必須為」。

上月下旬,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關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會議強調,各級黨委要從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管好用好領導幹部。

第五代用人,觀其在調配高層幹部時,就是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把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重要內容。

中國的傳統官場「智慧」,向有「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之說。本來,適度的「人情」無可厚非,可發展到後期變成一套套的「潛規則」,使官場變成「渾水摸魚」的藏污納垢之地,價值觀混淆、是非不分、正直不明,難以建立公正公平的制度。

第五代要打破渾水摸魚的陋習,建立幹部「善為」、「善治」的路向,看來還有一段漫漫長路要走。不過,能邁出「法既授權必須為」的一步,還是令人欣慰的。國以賢興,政以才治;為政之要,唯在用人。香港今日搞到群魔亂舞,妖孽橫行,終歸就是缺乏才德兼備的人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