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的《旅館業條例》,民政事務總署發出旅館牌照前,只會考慮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是否有違大廈公契則不在考慮範圍,故不少持牌賓館設於只准作住宅用途的大廈內。直至一三年底發生的北角五洲大廈火警,再次敲響警號,民政署始建議修例。有立法會議員歡迎修例,認為可減少對大廈其他居民的影響。
設有多間賓館的五洲大廈,一三年底發生三級火警,一名來自新加坡的女遊客死亡,意外引起各界對無牌賓館,以及設於民居內賓館的安全。申訴專員公署去年亦就港府規管旅館業制度,主動展開調查,公署表示不時接獲市民投訴,指民政署濫發旅館牌照,未有考慮旅館對大廈居民的滋擾,或是否違反大廈公契。
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指,經營賓館對居民生活造成滋擾,認為修例可減少對其他居民的影響。他建議政府可為受影響的持牌賓館,尋找合適的地點,讓它們繼續經營,「政府依家成日講活化工廈,可唔可以考慮容許呢啲賓館,開設喺符合安全嘅工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