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從「十字令」說起

有論者批評國人,一見面寒暄起來,無論幹甚麼,都說自己在混事。

「混事」古已有之。清人梁章鉅,官至兩江總督,其《歸田瑣記》提到清代官場上流行的「首縣十字令」:「一曰紅,二曰圓融,三曰路路通,四曰認識古董,五曰不怕大虧空,六曰圍棋馬釣中中(馬釣又稱馬吊,是麻將的前身),七曰梨園子弟殷勤奉,八曰衣服整齊,言語從容,九曰主恩憲德,滿口常稱頌,十曰座上客常滿,樽中酒不空。」可見做官應酬多,沒兩下子是混不來的。

學者張鳴認為,新時代的「十字令」應該是:「一曰紅,二曰圓融,三曰路路通,四曰奉上古董,五曰不怕大虧空,六曰玩甚麼甚麼精,七曰歌廳OK首首行,八曰西裝整齊,英語門清,九曰領導美德,滿口常稱頌,十曰五星飯店,洋酒不落空。」

之不過,這種「混事」的調調兒不同了。十八大以來,在幹部任用的要求上,第五代對好幹部提出五個標準的概括,即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和清正廉潔。五個標準反映了「以德為先」的用人理念,而「勤政務實」和「敢於擔當」,指出「打鐵還需自身硬」,有了德行加上務實、擔當的精神,可以扭轉當官只為少數人服務、跟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的陋習。

第五代反貪腐、打虎拍蠅,除惡務盡之餘,在用人方面,對「不作為」、「亂作為」、「壞作為」的庸官劣吏亦深惡痛絕。

王岐山在浙江調研時曾強調「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無疑是針對改革開放以來,好些高幹對黨紀黨規全不放在眼裏而有感而發的。選拔不混事的幹部,官場才會形成良性循環,好幹部愈來愈多,為民服務才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