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野戰場攞正牌霸官地豈有此理

大棠野戰場地屢佔官地,地政總署、城規會互相卸責。有鄰近大棠荔枝山莊的野戰場地,曾被地政總署指多次涉及佔用官地,惟仍獲城規會發出規劃許可。至今年初城規會撤銷規劃許可,惟記者於上月巡視時發現仍有近一萬平方米的官地被佔,職員仍稱接受訂場。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兒子梁明堅亦曾代表該野戰場提出規劃申請。有關注鄉郊保育人士批評,城規會批出涉及官地規劃令人感到「奇怪」。而野戰場負責人則稱曾有人替他成功申請短期租約,惟署方指未有記錄。

上月中,記者以顧客身份到鄰近大棠的野戰場查詢,有女職員介紹該場地主要「打Jungle(叢林戰)」,並稱該場地已開業十年,只作包場租用,可提供旺角包車接送及午餐飯盒,按人頭收費每位三百二十元。該野戰場共有四個主題場地,位於由貨櫃及大型鐵皮簷篷組成的休息區四周。

兼辦訓練營 不開放參觀

她表示,該野戰場可提供兩日一夜「團隊建立」訓練營,提供帳篷過夜及燒烤服務,更曾有澳門的大學生前來參與。顧客可選擇黃昏時「開戰」,晚餐後可一直「激戰」至凌晨兩點。女職員更叮囑記者須於兩周前預訂,由於野戰場正「打草」,因此不開放參觀。

記者從外視察,野戰場樹林密布,亦有由泥石堆填成的「戰壕」。惟記者翻查地政總署的圖則,發現除了約一千五百平方米的辦公室位置屬私人地外,四周用作野戰場的逾萬平方米土地均屬官地。而野戰場位置的規劃用途為「綠化地帶」和「康樂」地帶,須獲得城規會許可方能用作野戰場地。

去年仍獲批作野戰場地

記者翻查資料,涉事野戰場曾於一二年荔枝山莊佔用官地事件後,被傳媒一併揭發佔用官地。然而,根據紀錄,野戰場雖然屢次被指佔用官地,但仍再獲城規會於一四年批准作野戰場用途,而獲批的申請文件中,申請人亦表明場地涉及官地。直至今年一月,城規會才指場地因違反批准附帶條件,撤銷野戰場地許可。

野戰場負責人馮先生表示,該野戰場於五月時已停止運作,會積極配合署方的執法行動。他聲稱,曾向村民交「管理費」租用地方,而地政總署指他佔用官地時,亦有人於○九年幫他申請官地「短期租約」,並繳交差餉。他指署方信件有時亦會寄到地主或荔枝山莊,坦言對目前情況無所適從。就馮的說法,本報向地政總署查證,署方卻指從未於有關地段批出短期租約。

團體斥政府部門互卸責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表示,各政府部門都可以參與執法,以取締佔用政府官地,惟事件反映出不同部門都推卸責任,助長新界業主佔用官地,違反規劃原意的發展。土地正義聯盟執委朱凱迪對城規會明知申請涉及官地,仍批出規劃許可感到「奇怪」,事件顯示目前規劃制度未有關注業權問題。他反問,城規會於地主未同意情況下仍批出許可,是否亦會縱容其他市民「霸山頭」,事後向城規會提出改變規劃申請。

規劃署發言人稱,正就相關事件展開調查,若有足夠證據證明涉及違例發展,署方會執行管制行動。而地政總署發言人亦表示,元朗地政處人員於五月收到相關投訴,發現上址有政府土地被佔用,並於張貼通告後,收到就涉事政府土地提出的短期租約申請,但由於並非整個申請範圍均獲得城市規劃委員會發出的規劃許可,地政處已拒絕有關申請,並會繼續跟進土地管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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