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安法涵蓋層面更廣泛

【本報綜合報道】新頒布的《國家安全法》篇幅較舊有的長,涉及的範圍更廣,除防範、制止和懲治叛國、分裂國家、煽動顛覆政權等,還加入了防範金融風險、反對恐怖主義、保障網絡與訊息安全、防止核擴散、保障糧食安全等內容。另為全面推廣國家安全,更特設國家安全教育日。

提升網絡及訊息保護力

新《國安法》分為七章,合共八十二條條文,對「國家安全」作出新的定義,即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等不受內外威脅;明列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

第二章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內,共有十八條條文,當中新增與時並進的內容,包括建設國家網絡與訊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網絡與訊息安全保護能力;健全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和金融風險防範、處置機制,防範和抵禦國際金融風險的衝擊;健全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國家糧食安全預警制度。

四月十五列「國安教育日」

新《國安法》又將太空、國際海底區域及極地列入國家安全保障範圍內;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加強防範和處置恐怖主義的能力建設;完善防止核擴散的機制,加強應對核事故的體系;在文化層面的條文內,則加入「防範和抵禦不良文化的滲透」規定。此外,國家安全保障章節的條文訂明,每年四月十五日為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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