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安全堪憂

昨日是香港回歸祖國十八周年,適逢七一遊行,全國人大常委會碰巧於同日通過新修訂的《國家安全法》,首次將香港和澳門納入適用範圍,列明港澳居民都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不過,由於人大常委會未有即時將《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加上香港至今未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內地《國安法》暫時未能在香港執行。人大法工委表明,香港有責任為廿三條立法。但特首梁振英卻重申,目前並無計劃就廿三條立法。多名建制派人士指出,香港的「港獨」思潮日益猖獗,促請港府盡快為廿三條立法,以免香港成為國家的安全漏洞。

人大常委通過國安法

人大常委會昨早以一百五十四票贊成、一票棄權及無人反對下,壓倒性通過新修訂的《國安法》。該法其中兩條條文提及港澳,分別指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不容分割,港澳與台灣都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以及港澳特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解釋,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部分,維護國家安全責任不言而喻,《國安法》符合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將香港納入適用範圍,屬於原則性要求。她又說,香港應當按照《基本法》要求,自行制訂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梁振英中午出席完回歸活動後表示,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國安法》,這部全國性法律不在港實施,當然,香港作為國家一部分,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國家安全,而履行這些義務和責任的方式,是通過《基本法》廿三條規定的本地立法,但特區政府暫無計劃就廿三條立法。

佔領行動 港獨現形

多名建制派人士都支持內地制訂新《國安法》及要求港府盡快就廿三條立法。早前曾提出將內地《國安法》引進香港的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指出,《國安法》正式通過後,本港不應以沒有時間、沒有計劃為藉口,必須盡快就廿三條立法,強調立法是責無旁貸,相信港府會把握立法時間。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形容新《國安法》通過是順理成章,亦是中央應有之義,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當然有責任遵守。有行政會議成員表示,《國安法》對國家極為重要,香港有責任就廿三條立法,又指經過佔領行動及政改否決後,市民會認清香港確有小部分人想「港獨」,從而認同就廿三條立法。

學者:立23條壓力增

不過,多名泛民主派議員都質疑《國安法》適用香港及反對廿三條立法。「香港本土」成員兼新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指出,新《國安法》是中央於政改遭否決後,對香港施行高壓管治的一個部署。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指,即使本港未有就廿三條立法,但言論及新聞自由亦受到愈來愈大威脅,港人必須覺醒。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認為,新《國安法》通過後,對港確有「刀放頭上」的效果,港人日後支援中國民主運動,或本港記者採訪內地維權新聞,風險較高,港府就廿三條立法的壓力亦會增加。

國安法提及港澳的條文

第11條第2款: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第40條第3款: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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