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日捱17粒鐘 食署「地獄更」虐老做到殘

日做十七小時「地獄更」,政府外判清潔工勞力何價?本報發現不少食環署外判清潔工及管工,由於工資過低,普遍需一日做兩更,每日工作逾十七小時。有食環署外判前管工表示,薪金不足養家,無奈返兩更犧牲親子關係。年屆七十歲清潔工大呻薪金追不上通脹,只有「頂硬上」,每日只睡四小時,他更曾目睹有工友工作時不適暈倒。有工會指,政府雖限制外判公司清潔工的工時,但清潔工礙於工資過低,不惜「走罅」在兩間外判公司工作。食環署又「大細超」,管工竟沒有相應工時規限。立法會議員批評,間接受聘於政府的清潔工竟然要日做兩更才能餬口,是「香港恥辱」!

踩兩更搭夠 日睡四小時

「工時太長,好影響家庭生活!」三十多歲的胡先生年初辭去食環署垃圾站的管工職位,轉行當廚師。胡表示,擔任管工一年多來,每日當值十七小時,早更為早上六時半上班至下午四時半,「放工」後直駁夜更,至晚上十一時半才下班。胡經常於深夜十二點多才回家,家人都已在睡夢中,之後他小睡四、五小時又再上班,「唔夠瞓就食飯時再瞓吓」。他指清潔工一日做兩更情況更普遍,不少年老的清潔工根本無法應付長工時,令管工常收到市民有關衞生欠佳的投訴,倍感壓力。

胡稱,其早更月薪只約一萬元,不夠養活一家三口,無奈下只得兼任夜更賺多約八千元薪金。他坦言一年來每逢過節也不能與家人吃飯慶祝,與七歲的兒子相處更少,連兒子生日都未能陪伴。雖然胡獲妻子體諒,但其妻有時也會抱怨「成日(丈夫)都唔見人」。記者早前亦目擊灣仔區一間垃圾站的外判工當值表,發現管工身兼日夜兩更情況十分普遍。

為賺萬多元 工友捱到暈

「十個(食環署)管工八個都返兩更!」六十九歲的明伯(化名),每早六時半到九龍區的康文署場館擔任清潔工。至下午三時半下班後,又馬不停蹄地往旺角垃圾站上班,兼職食環署外判清潔管工夜更替工,經常晚上十一時才下班。現時他任職早更約有八千元薪金,再加上夜更約二千多元兼職補貼,每月合共一萬多元收入。由於需戶外工作,又欠缺休息時間,不少工人都吃不消。

明伯指,他曾目擊有工友於工作期間暈倒,「依家唔太敢做粗重嘢!」他自言不敢告訴兒子任職兩更,以免兒子擔心。

另一名年近七旬的食環署外判清潔工麗姐(化名),大嘆其居住的劏房月租三千六百元,雖然有腳痛腰痛,但仍要一日返兩更才能過活。她最近更因上班時被車撞倒而休息,惟外判商公司拒絕承認工傷賠償,令她甚為無助,只能靠借貸度日。

促取消外判 洗香港恥辱

香港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工權益工會主席李美笑批評,政府與外判商訂立合約時,規定同一公司旗下清潔工每日工時不能超過十小時,但類近的管工卻沒有相關規限。即使清潔工受相關規定限制,但因工資過低,為養家只能出賣勞力,最終只能「走罅」於兩間外判公司工作兩更。她指不少清潔工年紀老邁,未能應付長時間勞力工作,有時食環署監工見年老的清潔工不夠精神,影響工作質素,也只能「隻眼開隻眼閉」。她希望政府暫停外判清潔服務的制度,令工人得到保障。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狠批,外判清潔工人做兩更「地獄更」的情況是「香港的恥辱」。他指不少清潔工都屬年老弱勢社群,而清潔工作需要大量勞力,如要「做足」十多小時才能餬口並不人道。政府以價低者得向外判商批出合約,最終只會剝削受聘員工。他認為食環署只需要製作一份外判職工名單,便可知悉清潔工人是否一人做兩更。但要解決問題,他指,最好還是取消外判制度,用公務員制度聘請清潔工,令工人得到足夠薪金。

文/圖:陳潤南/崔祖佑、吳啟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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