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為七千元帶毒 癌漢囚15年

【本報訊】患有肛門癌的六旬漢聲稱因患癌而情緒低落,受損友引誘而吸冰毒減壓;又因十八歲兒子剛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取錄,需籌措五千元入學按金,在朋友提議下替毒販由內地販運約九百克、市值約四十二萬元的冰毒回港,以賺取七千元「快錢」。他從內地經羅湖過關時遭海關截查,發現在他腹部貼有冰毒包,腰封暗格亦藏有毒品而將他拘捕。被告昨日於高院承認一項販毒罪,法官將他重判入獄十五年。

「財困」「健康」 非減刑理由

六十歲被告賴志明,過往有六次案底均與賭博有關,辯方求情指被告原任地盤工人,○九年被患肛門癌而停工,一家三口依靠綜援維生。法官判刑指,販毒是非常嚴重罪行,加上本案涉及跨境因素,需重囚以懲;而被告指稱的財困及健康問題均非有效減刑理由,考慮他認罪而予以酌量減刑。

控罪指被告在去年八月五日下午從內地經羅湖口岸過關時,販運約九百三十一克,市值約四十二萬三千元的冰毒。

案件編號:HCCC 18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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