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義務為傷者索償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認為,樂園及活動主辦單位要為事件負全責,或提集體訴訟。有律師義務組團為傷者討公道。衞福部指比照去年高雄氣爆案,將可無上限索償,傷者毋須擔心。傷者面臨漫長復康與民事索償訴訟之路,新北市長朱立倫昨也表示,一定協助受害者家屬,及賠償所有損失。

園方擅改遊樂設施

行政院消保處昨早開會後表示,樂園及活動主辦單位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上限僅五千萬元新台幣(約一千二百五十萬港元),等於每名受害者只能獲賠約十萬元新台幣(二萬五千港元),當局不排除委託消費者團體代替受害者集體索償。

新北市觀光旅遊局昨則指,樂園未向當局申請出租場地及變更遊樂設施用途屬違規,遊客在園區發生事故,樂園也有責任。而樂園總經理陳慧穎昨聲淚俱下表示,對傷者痛苦感同身受,將捐出一億元新台幣(約二千五百萬港元)成立公益信託基金,作為傷者醫療及後續費用。台灣各企業也慷慨解囊救助傷者,新北市政府的捐款專戶昨午已收到逾一千五百萬元新台幣(約三百七十六萬港元)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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