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牌指引亂 折騰85歲狗主

續牌指引不清,漁護署累年老狗主飽受折騰!有年邁狗主早前接獲漁護署狗隻續牌通知,但因行動不便未能親赴位置偏遠的動物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向職員了解後委託親人代領狗隻前往,未料受託人抵達後卻被指「無交齊文件」遭拒絕續牌。立法會議員直斥漁護署「離譜」,要求訂定清晰指引並向公眾宣傳,勿令市民無所適從。

現年八十五歲的馮伯早前接獲漁護署來信,被要求為其飼養的唐狗「豬豬」打針續牌。行動不便的馮伯遂委託孫兒帶同「豬豬」到沙田多石徑動物管理中心辦理手續。由於信件並未有說明續牌程序,馮事前已特地致電職員了解,「佢寄嚟封信乜都冇寫,淨係畀咗啲中心地址我,我打過電話去問,『我八十幾歲帶唔到隻狗去咁點呀?』個職員當時淨係叫我搵啲後生幫手帶去,咁我咪照做,點知就出事!」

馮伯指事發當日將「豬豬」交予孫兒後便到旺角覆診,期間接獲孫兒來電,指職員拒絕為狗隻續牌,「個孫打嚟話『阿爺,個職員要你個身份證或者影印本喎!』嗰時我喺旺角睇緊醫生,點拎到畀佢呀?佢哋又講明要,自己個孫都帶晒狗牌同以前打針紀錄去啦,車到去佢哋中心門口都續唔到牌,有冇搞錯!」馮伯不滿漁護署指示不清,令「豬豬」未能如期續牌,要求當局交代。

議員促檢討 免無辜違例

「政府要狗主守規則,但指示又唔清晰,有時唔係寵物主人唔想履行責任,而係唔知應該點做,同埋有咩手續。」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漁護署未有為狗隻管理及續牌訂定清晰指引,不但造成混亂,更令市民甚至狗主無所適從,要求漁護署檢討現有政策,向市民及職員提供清晰指引的同時並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免令狗主在不知情下違例。

漁護署發言人證實,日前有市民曾到該署動物管理中心要求辦理狗隻續牌手續,惟因未能出示授權書而未獲處理,為免誤會,該署將在通知書上更清晰說明辦理續牌手續要求。

受託人需攜授權書狗牌

發言人又稱,根據《狂犬病規例》,所有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於領牌後,每隔不超過三年須再接種狂犬病疫苗及續牌一次,違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萬元。該署一般會在狗牌到期前發出通知書,提醒狗主帶同狗隻辦理續牌及接種狂犬病疫苗;如狗主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受託人需出示狗牌正本及狗主授權書。

記者:呂諾君、蘇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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