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永會目前管理香港仔、荃灣、柴灣及將軍澳四個華人永遠墳場。民政事務局指,根據《華人永遠墳場條例》,已婚婦人並無資格與其父家成員安葬或安放在同一龕位,而首葬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其配偶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亦不得安葬或安放其骨灰在同一設施。華永會認為有關規定已過時,取消限制可令更多人合資格使用服務。
根據現行條文,只有毋須起回骨殖墓地容許加葬近親的骨灰,華永會建議容許須起回骨殖墓地也可加葬親屬骨灰,普通龕位目前最多只可安放兩副骨灰,家族龕位可放四副。華永會指,在參考食環署最新做法後,建議取消有關限制,並賦予該會權力決定每個龕位可安放骨灰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