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國寶擔任主席兼行政總裁的東亞銀行,旗下台北分行被台灣的金管會通報違規,處以四百萬元新台幣(約一百萬港元)罰款。金管會指東亞台北分行涉嫌虛增國際金融業務,是當地首宗「銀行對總行拆借交易」違反內控規定的案件,將持續注意該行的內控制度。
台金管會昨表示,香港東亞銀行台北分行虛增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的年度決算後資產淨額,以規避法定比率規定,違反銀行法規定。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指出,今年一月時在日常監理報表中,發現東亞銀行台北分行對內地授信及投資所佔的資產淨額比率出現異常,該項比率從去年底的百分之二十六,大幅下降至僅得百分之十四。
當局調查發現,台北分行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總行進行短期拆借交易,涉及金額達十六億美元(約一百二十四億港元),虛增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當天的資產淨額;扣除有關交易金額後,上述比率高達百分之六十二點三,遠超百分之四十的法定限制。
按《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比率為百分之三十,金管會指東亞方面去年八月曾申請調高至百分之四十;上述拆借交易並沒有實際執行,已違反銀行法另一條規定,所以裁罰香港東亞銀行台北分行四百萬元新台幣。
金管會強調,由於東亞銀行台北分行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銀行法第123條規定,重申將持續落實監理「雙翼原則」,在開放銀行各項業務的同時,也要求金融機構必須守法、守紀、重視風險管理、落實法令遵循,並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