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為資深大律師的湯家驊,擔任立法會議員達十一年,亦曾為大律師公會主席,惟多次被揭發醜聞,包括早年政商界捲入僭建風暴期間,其位於大埔康樂園豪宅單位涉嫌僭建玻璃屋;其後再被揭漏報持有公民黨總部物業的公司股份利益,以及漏報私人公司股份利益,誠信備受質疑。
湯家驊於二○一一年五月被揭大埔康樂園大宅涉嫌僭建玻璃屋,他起初辯稱法庭曾有判案指玻璃屋屬豁免規管。惟他所指的法庭判決,原來早已被終審法院推翻,在學者及屋宇署指正後,他始肯認錯致歉及承諾清拆僭建物。事隔大約一年,其大宅又被揭曾於後園僭建豪華泳池,他辯稱泳池是上手業主興建,自己一早已就此填平。
及至二○一二年八月,湯家驊再被傳媒踢爆,自二○○九年起向立法會漏報用作持有公民黨北角總部物業的「公共事務調研中心有限公司」股份,事件連帶揭發他與多名公民黨高層涉嫌瞞騙黨員,透過將原來宣稱由外人持有的黨總部租予該黨,將本屬黨員及捐款者的黨產轉移給自己。
湯家驊事後承認漏報並致歉,但沒有主動披露他一直沒有申報持有七間私人公司股份,直至臨近二○一二年立會會期結束時才補做申報,當時更辯稱所有公司股份屬私人資產,「以為唔使報」。
另外,在二○一二年數碼廣播的股權風波中,湯家驊曾獲當時的大股東鄭經翰委聘做法律顧問,但他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上,以議員身份大談數碼廣播股東糾紛,包括質疑港府在事件中的角色,又指當局不應在相關司法程序完成前收回電台牌照,以防事件涉及有股東「玩嘢」,遭多名議員質疑他有違專業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