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走私無王管 亡羊補牢堵漏洞

唔知幾時開始,香港由「旅遊之都」變成「水客之都」,水貨客固然通街都係,水貨品種更加係包羅萬有,有人甚至成為「貨幣水客」,專門走私現鈔,問你服未!

即係咁,香港對跨境現鈔流轉並無規管,但內地及台灣等地就有嚴格規定,兩岸三地法律上嘅差異,導致走私客有機可乘。呢,早排內地當局喺一架由香港赴內地嘅七人車內,發現四百萬港元現鈔,事主聲稱巨款用於深圳置業喎;而月前皇崗海關亦截獲一名返香港嘅女子,身上綁有約值四十一萬港元嘅港幣及歐元現鈔,十足「人肉解款車」,揭發內地嘅地下錢莊聘請「貨幣水客」走私現鈔。

其實,呢類個案不過係冰山一角咋,內地皇崗海關數據顯示,近三個月涉及攜帶過量現金出入境嘅案件已有三十六宗,總值超過四千萬元人民幣,試過一周內拘捕八名受僱於地下錢莊嘅香港人。而本港海關前線人員亦披露,曾親眼見到內地旅客將數百萬元現鈔放入手提行李篋帶過關,都咪話唔誇張。

點解走私貨幣咁猖狂?原因好簡單,香港中門大開,完全毋須申報,係全球罕見冇設立出入境現金申報制度嘅地區,為跨境洗黑錢提供方便之門。冇錯,香港係自由港,不設外匯管制,好似理直氣壯咁,但任由黑錢自出自入,即係變相令香港淪為洗錢天堂,好有問題啫。退一步講,就算攜帶大量現鈔來港未必涉及洗黑錢,亦唔代表冇問題,隨時影響金融市場穩定o架。

可能係洗錢問題損害香港聲譽啩,港府有意亡羊補牢,準備根據國際組織打擊清洗黑錢嘅相關建議,實施攜帶大額現金出入境申報制度,下月展開公衆諮詢,預計將過關需要申報嘅現鈔總值定喺「稍高於十萬港元」,違者處以定額罰款,最快一八年實施咁話。嗱,遲到好過冇到,港府終於肯正視問題堵塞漏洞,總好過乜都唔做,最緊要依法辦事,嚴格執法,否則有法例等於冇法例嘅咋。

係人都知,內地貪官多不勝數,為咗避人耳目,千方百計轉移財產,香港近水樓台,早就成為貪官洗錢天堂。內地央行報告曾披露,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至○八年,內地有一萬八千名貪官外逃,捲走八千億元人民幣,而香港正正係貪官財富外逃嘅主要中轉站。所以話,無論從維護香港本身聲譽出發,或者為配合內地反貪着想,港府都有必要採取措施補救。總而言之,自由港唔代表乜都可以放任自流,國際金融中心嘅金漆招牌來之不易,千祈唔好自毀根基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