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酒店姦醉娃 前男同事候懲

【本報訊】任職金融投資公司的廿歲女子在除夕倒數後,於去年元旦應離職男同事邀約到酒吧喝酒,席間還有男同事的三名男友人。四男一女豪飲後,女子醉至不省人事,翌午醒來赫然發現衣衫不整躺在時鐘酒店房內,下體殘留白色液體,她回家後告知姑母並報警,警方事後拘捕男同事及一名男友人。男同事昨於高院承認強姦罪,男友人早前承認非禮罪,法官先索取女事主的心理創傷報告及被告的心理報告作量刑,案件押後下月七日判刑。

同案男生承認非禮

任倉務員的首被告劉俊豪(廿一歲),承認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去年一月一日於旺角新興酒店房內強姦當時廿歲的女事主X;報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的次被告蔡城熺(廿歲),則認一項非禮罪,指他在同日同地非禮X。

法官明言,一直不認罪的首被告,在案件昨日開審時才認罪,已浪費法庭很多時間,故只能酌量減刑;法官又指,女事主明顯遭多於一人性侵犯,案情非常嚴重。

案件編號:HCCC 326/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