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長留場外觀賽 或被控阻街

球迷站立花槽、球場閘口、鐵絲網外和公共地方,觀看免費波,會否觸犯法例?有律師指,球場外睇免費波無犯法,但以上行為卻會構成刑事毀壞罪,若球迷長期停留而無合理辯解,更可被控「阻街」,可判罰款,甚至監禁。

倘踏踩植物 涉刑毀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無論觀賽者站立於公眾物件或私人物件上,例如觀賽者站在食環署或康文署管理的花槽上,若構成損毀如踏踩植物,可被控刑事毀壞。

陸偉雄續指,如觀賽者停留於球場閘口、鐵絲網外,或公共地方,並對該處造成阻礙,或會構成「阻街」,他說:「當然,你行過望兩眼係無問題,如果你企足四十五分鐘甚至九十分鐘,睇晒成場波咁滯,咁就實阻到其他人啦!」

陸補充,「阻街」屬《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a條,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和監禁三個月。刑事毀壞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無合理辯解損毀他人財產,最高可被判囚十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