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於今年二月十五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參與「反內地水貨客」行動時,向一名拖篋經過的內地男子叫罵,並用手推對方及踢其行李篋。一名女總督察護送該內地男子離開時,無業漢涉從後扯女總督察的頭髮,結果被捕。被告黃智佳(三十五歲)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認襲警罪,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斥責被告公然漠視法紀,應受到譴責,重申法庭不會姑息襲警行為,遂判被告入獄兩個月,但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而被告曾於今年初在旺角西洋菜街「鳩嗚」時打一名警長右肩,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已判罰款二千元。
案件編號:STCC 49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