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位於打鼓嶺的新界東北堆填區於一三年八至九月時,發生污水滲漏事件,其臨時污水儲存池的垃圾污水流入附近之缸河。處理該堆填區的承辦商「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事後遭環保署票控,昨於粉嶺法院承認六項「禁止排入公用污水」傳票罪,每罪各判罰一萬元,共判罰款六萬元,需於一個月內繳交。
三名被告包括,由新世界發展持有四成七股份的被告公司「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以及遠東兩名股東Venhoek Mark Rudolf Christiaanh和Adcock Barry Wynne,遭環保署檢控十八項傳票罪。遠東承認其中六張傳票,餘下兩名被告涉及的十二項傳票罪則獲控方撤控。
案件編號:FLS 929-270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