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在接受廉署調查期間涉嫌去信特首梁振英,促請梁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再提堂。曾在高院串謀詐騙案中代表劉夢熊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昨義務代劉出庭,向法庭表示劉的資產仍被凍結,需時籌措律師費及落實法律代表人選,又要求轉為英文審訊,希望明年才開審。但法官陳廣池認為本案為等候高院詐騙案結果拖延已久,再等「分分鐘要等到二○四七」,表明必須盡快開審。法官最終鐵定案件明年一月四日開審,今年十月十九日先進行預審。
陳官本屬意本月底即開審案件,惟因為審訊需時十二天,最後只能排到明年一月四日的檔期。謝華淵昨陳詞指,今年內開審對被告劉夢熊不公,因劉之前將資金精力集中應付高院案,至五月底才結束,實在需時籌律師費,定下律師陣容才能準備抗辯。
陳官回應稱,案件排期要平衡各方利益,不能只讓劉「牽着鼻子走」,「要等佢(劉)解凍資產籌到錢,再等佢搵律師再等佢開研究案情,分分鐘要等到二○四七」,陳官直言本案案情不算複雜,同高院案「蚊髀同牛髀」,不需太長準備時間。
謝陳詞時亦指,劉夢熊有意聘用外籍資深大律師李定國,故要求轉用英文審訊。陳官則指本案一直準備以中文審訊,轉用英文要花費時間及公帑進行文件翻譯工作,況且大狀人選又未落實,大部分證人均以中文作供,用中文審訊確較方便。陳官對謝說:「全港有一百個資深大律師,得你同李定國做到咩?」認為劉可另聘大狀,遂正式下令用中文審訊。謝稱,若用中文審訊,他相信自己代表被告的機會較大。
關於證人方面,控方原擬傳召特首私人秘書陳嘉信、四名特首辦人員、劉夢熊前私人秘書朱雙利、東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兩名職員、政府化驗師以及多名前任或現任的廉署人員等一共十九名證人。
至昨日控方再把證人數目增至廿五人,新增證人主要是處理簽名筆迹方面的證供。控方估計控方舉證需時約四、五天,謝華淵則指劉夢熊打算出庭作供,單是處理其證供便需時四天,會否傳召其他辯方證人則仍要考慮,再加上結案陳詞,最後得出十二日的估計審期。
報稱東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前任副主席兼執行董事的被告劉夢熊,被控在二○一三年一月九日至十日,涉藉兩封分別寫給梁振英及白韞六的電郵,以及一封寫給梁振英而副本抄送白韞六的信件,聲稱與梁振英過去有交往及關聯,而以威嚇手段,尋求影響梁、白二人或其他人終止正由廉署向他或其他人進行的調查。法庭昨准劉夢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即不准離港、不准騷擾控方證人及廿萬元現金擔保。
案件編號︰DCCC 81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