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覆核政改諮詢 高院拒受理

【本報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兼學聯前常委梁麗幗,今年三月就政改諮詢,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法官區慶祥上月聽取與訟雙方的陳詞後,昨裁定不受理梁的申請。法官表示,不論人大常委會的「八‧三一」決定,是否如梁所言沒有法律效力,但到最後人大常委會還是有權去否決不符「八‧三一」決定的方案,因此梁不能說港府對政改方案是「無理設限」,基於梁的論點不存勝算,法庭不受理這宗申請,並下令梁及政府各自負擔自己一方的訟費。

申請人梁麗幗昨回應指,會與律師詳細研究判詞後,始決定下一步行動。據申請人主要論點,是指人大常委會在○四年就特首選舉辦法訂下「政改五部曲」時,規定人大常委會的角色,只能決定選舉辦法是否需要修改;惟去年的「八‧三一」決定,卻就如何修改等具體問題設限,因此人大常委會是逾越了「五部曲」框架。

法院無權限覆核人大決定

法官裁決指,根據「五部曲」,獲得立法會通過的政改方案,到最後始終要得到人大常委會批准始能生效。就算假定申請人的論據成立,若立會通過的方案不囿於「八‧三一」決定,但最終必不會獲人大常委會接受。而申請人律師亦同意香港法院並無司法權限,去覆核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此情況下,不能說港府將政改方案定在「八‧三一」框架內屬不合理。此外,現時政改方案仍待立法會表決,基於三權分立原則,法庭不應隨便干預。

案件編號:HCAL 3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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