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最適合到戶外享受日光浴,不過在猛烈陽光下暴曬可增患皮膚癌風險。本港皮膚癌新症於十年內升近五成,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資料顯示,皮膚癌新症由二○○二年的六百零二宗增至二○一二年有八百九十五宗,由第十位常見癌症躍升至第七位。皮膚科醫生指,約八成皮膚癌與過度暴曬有關,紫外線幾乎無處不在,但不少市民誤以為天陰便毋須防曬,呼籲市民不論陰晴,都應適當使用防曬用品保護肌膚。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早前就使用防曬用品的習慣訪問約五百名成年人,逾四成人在過去一年沒用任何防曬產品,有用防曬產品的人士主要是在戶外活動、夏季或陽光猛烈時使用,每日使用的比例只有一成一。受訪者普遍認為,需在戶外活動或工作的人士才需搽防曬用品,亦有人認為「貪靚」人士才會使用。
沒用防曬產品的受訪者認為他們經常在室內逗留、曬太陽無問題和不喜歡防曬產品「黐立立」的感覺;但有用防曬產品的受訪者中,正確使用者只佔少數,八成半受訪者用少於一個五元硬幣的防曬用品搽勻面部,其實這分量不足保護皮膚,另有七成半人不會補搽。
此外,絕大部分受訪者以為陽光中的紫外線會傷害皮膚,知道紅外線亦會損害皮膚的僅得一成半,另有四成六認為若化妝品或護膚品有防曬功能,就毋須再用防曬產品。
皮膚科專科醫生盧景勳指,陽光中的紫外線可致癌,但天陰時仍有八成紫外線能滲透皮膚,建築物或玻璃窗不能完全阻擋,加上慳電膽和光管等照明設施亦有紫外線;而陽光中有百分之五十四是紅外線,能令皮膚提早衰老,故市民每日均應搽防曬用品,亦應不時補搽。
曾有任職小販多年的六十八歲女病人因擺檔暴曬,一年前發現咀唇附近有一粒癦,到美容院脫癦但脫不清,經皮膚科醫生檢查,發現「癦」的位置有微細血管,確診患皮膚癌,幸及時切除未有擴散。盧景勳提醒市民避免暴曬,不過亦強調曬太陽有助身體製造維他命D,建議市民宜在上午十時前或下午五時後陽光較溫和的時段曬太陽十至二十分鐘。
不論天氣陰晴、身處室內或室外都有防曬需要
每次應最少使用相當於一個五元硬幣分量的防曬用品搽勻面部
每兩小時補搽一次,大量出汗及游泳後亦應該補搽
即使所用化妝品有防曬功能,也不能完全取代防曬用品
面部和其他外露皮膚也應搽防曬用品
應選用有效阻擋紅外線和紫外線、SPF 30或以上的防曬產品,最好有防水功能
應該在出門前15分鐘搽防曬用品,以便皮膚吸收
資料來源﹕皮膚科專科醫生盧景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