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論者指出,從中紀委和各地紀委的通報、中紀委監察部的官網以及所屬各種媒體的報道看,十八大後「仍不收手」的貪腐案例,除了那種個人利欲熏心、欲壑難填之外,最突出的特徵還是權力的蠻橫霸道、一手遮天,難以制約和制衡。
黑勢力、官威的「有權任性」,使老百姓往往敢怒不敢言;好像天津那位「武爺」武長順,在巡視組調查這個高級領導幹部的情況時,據云雖然舉報踴躍,但多數舉報人卻不敢接受約談,總覺得「背後有把槍指着自己」,因為武長順作為直轄市公安局局長的特殊身份,腐敗官員手裏的司法權力淪為對付不滿的老百姓,甚至是巡視組的「私器」。此種棘手的情形,「背後有把槍指着自己」,領導人哪會不知?老朽特別留意到最近出版的《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其中習大大於二○一四年七月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一段講話,提到:一些有權人、有錢人搞花錢撈人、花錢買命、提前出獄,為甚麼能得手,原因就是法政隊伍中存在腐敗現象。
習大大進一步說:有的幹警同黑惡勢力串通一氣、充當保護傘,膽大妄為、無法無天!一些黑惡勢力殺人越貨,不但沒有被懲處,其頭目反而平步青雲,甚至戴上「紅頂」,當上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幹部,後面的保護傘很大啊!更可圈可點的是這幾句:「政法機關和政法隊伍中的腐敗現象,還不僅僅是一個利益問題,很多涉及人權、人命。」爺!這不正是「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的現象嗎?
在上的既然知道十八大後「仍不收手」的癥結所在,老朽深信是要有理想信念,撥亂反正,才可建立制度的方向,並有執行力度把橫行的權力真正關進籠子裏,否則,「依法治國」又會淪為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