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騙千萬 船務經理受審

【本報訊】船務公司男項目經理涉藉投資沙中線和高鐵工程為名,先後誘騙三名公司東主集資,合共騙去約一千萬元的投資款項,他其後因無法還款陷入財困,去年九月在私家車內圖燒炭自殺但獲救。經理事後被警方拘捕,控以三項欺詐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

藉詞投資高鐵及沙中線

四十一歲被告梁志輝,被控於一三年十二月至去年九月期間,以欺騙手段,即假稱自己獲海輝船務有限公司授權參與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及沙田至中環線的投資項目,而誘使男子邱志明、鄒漢強及呂亮亮三人,分別交出一百九十九萬元、九十萬元及七百四十三萬元,以作為上述項目的投資資金。控方開案詞指海輝船務有限公司(下稱:海輝)在一一年至一三年間,曾分別參與高鐵及沙中線工程的物流運作,而被告事發時是海輝的項目經理,並無獲授權替海輝集資。

案中三事主分別為運輸公司東主、車房東主及貿易公司東主,被告先後游說三人參與海輝在高鐵及沙中線的投資,更出示相關商業文件證明,又曾帶其中一名事主到沙中線地盤作實地考察。三名事主其後曾要求被告還款,被告現尚欠三名事主共七百八十三萬多元。

案件編號:DCCC 14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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