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專用區有大型貨車行駛,令途人左閃右避,險象環生!「大大個欄杆喺正馬路中心,仲寫到明係『部分時間行人專用區』,啲車都要夾硬踩上行人路駛入嚟,有冇搞錯!」深水埗居民林太發現,介乎桂林街和南昌街一段的鴨寮街屬行人專用區,惟途經上址時,經常有貨車擦身而過,不滿警方執法不力,對行人安全構成威脅。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上址現為部分時間行人專用街道,每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九時開放予行人使用,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條例》規定,車輛在有關時段內駛入行人專用街道,可被判處罰二千元。
警方發言人表示,除上述條例外,亦可以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對無適當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者的司機控以不小心駕駛,一經定罪,可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