嫻話家常:有必要未審先判嗎?

一個匿藏了九年的小孩,既沒有身份亦未能上學,相信在任何一個地方,都會有人伸出援手。就算不幫忙,也應該不會進一步地加以傷害。昨日有人問我,網上有人說他高大得像二十歲、又有人指在大陸見過他、又有人指他是早幾日才過來……到最後總括一句:返大陸吧!又有人問,對於非法入境、偷渡,抵幫咩?

事實上,婆婆明知犯法,但在無選擇之下,將懷仔帶來香港,她現在被捕,保釋當中。不過,她是明白及願意承受責任,只希望懷仔可以過正常的生活。至於有關片段,我亦即時向懷仔了解,他說出了當日的情況,聽後令人心酸,但畢竟是兩名小童的糾紛,誰對誰錯難作判斷。

我希望大眾明白,是其父母放棄了懷仔,現在兩婆孫是按香港現有的法律程序投案,這就是「開先例」嗎?入境處現時正就事件展開詳細的調查,包括會跟內地聯絡,求證婆婆所說的是否屬實、求證懷仔當年被遺棄的經過……在入境處未查個水落石出前,入境處發出行街紙,這做法在過往是常見的。但有人借事件作出攻擊之舉措,是欺凌之行為,應該立即停止!看着一些對事件的網上評論,一時有人指懷仔是早幾日才來港;但又有人說聽他罵人的粗言穢語,已知他居港多年;亦有指協助懷仔的律師正是來自愛國愛港的陣營……有時候,網絡世界確實真的令人無奈!

大家觀點與角度不同,但卻應互相尊重,這是香港人一直都遵守的價值。如果因意識形態對立衍生的政治矛盾,歡迎隨時理性的辯論;但假如只是純粹的欺凌發洩,則要留意跟自己口中所說的、所爭取是否背道而馳!當一個地方,大家因身世不同而要互相攻擊,這是否就是大家追求的理想土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