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城大生裸照逼前女友性交

曾入選港隊手球青年軍、現於城大修讀工商管理的男生,四年前讀中學時背着女友,與另一名已有男友的少女秘密發展「四角戀」。至前年少女提出分手,男生疑懷恨在心,以威脅公開兩人關係先逼少女傳送裸照給他,之後再以該些裸照脅迫少女上門為他口交及性交,少女受驚報警。涉案男生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求情稱為挽回這段令他「愛恨交纏」的苦戀才犯案,法庭批准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五月廿七日判刑。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顏文傑(十九歲)讀中學時曾是香港手球青年軍成員,但因十字韌帶受傷斷裂而退役,後經苦讀考入香港城市大學。辯方指現年二十歲的女事主X與男友拍拖已五年,而被告本身也有女友,被告曾要求X在兩男之中「二揀一」,X當時選擇被告,令他信以為真,最終X卻離他而去,令被告感到「愛恨交纏」,加上腳傷更令他情緒受困。被告為挽回與X的關係才犯案,並非蓄意脅迫對方性交。

辯方又指本案發生於一三年,但警方事隔兩年才正式落案檢控被告,有不合理延誤之嫌。裁判官亦當庭向控方查問,控方解釋當時落口供要遷就X的考試時間,去年四月被告一度獲釋,直至去年尾,控方再諮詢法律意見後才決定檢控,並在今年二月正式拘捕被告。但裁判官不滿意解釋,要求控方下次判刑時再詳細交代延誤原因。

要挾事主棄考文憑試

案情指被告與X自一一年十一月成為情侶,兩人有性關係,至一三年二月兩人分手。於一三年一月底至二月初的某天,被告威脅X將一些裸照傳送給他,否則會公開兩人的關係,令X的名譽受損,X只好傳送了兩張裸照給被告。至一三年三月三日,X收到被告的手機短訊,威脅X不要上補習班及不要應考香港中學文憑試,否則會將裸照與人分享,X表示遵從,被告再要求X到他的住所為他口交及性交,又表示「唔使你上嚟含……上嚟搞就得」,X遂於翌日報警。

案件編號:KTCC 987/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