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佔領運動期間,「佔旺」義工吳定邦(三十八歲)及男文員蘇永健(三十歲),去年十二月一日涉在金鐘海富中心地下公眾大堂分別襲擊三名警員,共被控三項襲警及一項作交替的襲擊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其中一名遇襲男警梁冠澤供稱,當日早上與兩名便衣同袍經海富中心步落港鐵站時,遭群眾以粗口辱罵,他見有人用物件擲向同袍,欲上前制止,反遭圍觀的吳定邦推跌,吳更騎到他身上拳打他胸口,同時亦有十多人對他拳打腳踢,其後他便暈倒。梁接受辯方盤問時否認當時有向女示威者說過「捉你哋返警署強姦」。
另外,佔中秘書處前義工陳玉峰的胞弟陳白山(廿四歲),去年九月廿九日在金鐘龍和道質疑路邊警車無停車熄匙,遭警長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時,陳涉情緒失控拳打警長胸口,事後被控襲警及拒絕出示身份證兩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昨裁決指陳有「合理可能性」曾被警員圍毆,客觀的驗傷報告亦證明了陳事後左眼出血瘀傷,胸口手腳等亦告受傷,傷勢與他形容遭警員圍毆的情況脗合,無可能如警長黃樂作供時指陳因被捕掙扎才受傷,故控方證人誠信存疑,遂裁定陳全部罪名不成立。陳在庭外指涉案警員於庭上作假證供,將投訴他們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編號:ESCC 875/2015、30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