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商議未決 劉夢熊拖女歎茶

【本報訊】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與該公司主席黃坤及兩名女子翼小紅和葉瑞娟,涉嫌串謀詐騙聯交所、東方明珠及其股東與潛在投資者逾五億元的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法官早上完成法律指引後,陪審團隨即退庭商議裁決,不過陪審團經過長達近九小時的商議後,仍未能達成裁決,法官昨晚八時半傳召陪審團到庭指示他們暫停商議,至今早九時半繼續。

官提醒不作供非認指控

主審法官彭寶琴昨向陪審團表示,本案被告選擇不作供,其中劉夢熊和葉瑞娟選擇與廉署人員錄取錄影口供,翼小紅則沒有。就此法官強調,被告有權保持緘默,沒責任錄口供或作證,陪審團絕對不可將之當成默認指控。法官又提醒陪審團,不論是有罪或無罪的裁決,都必須有最少六名陪審員同意方為有效。

由八名男士組成的陪審團昨早十一時四十分左右開始商議,期間除在傍晚遞箋予法官要求翻看被告與廉署人員的錄影會面紀錄外,便再無與裁決有關的消息。

而在等候陪審團商議期間,劉夢熊中午相約女友人及代表律師團等人,到法院毗鄰一間酒店的中菜廳「歎茶」,並點滿一枱點心,埋單約千元,由劉付帳。劉之後獨自去附近一間咖啡室休息和閱報,之後又折返酒店再與友人品茗。

三被告共被控七項罪名

本案被告劉夢熊(六十四歲)、翼小紅(四十四歲、商人)及葉瑞娟(四十四歲、東方明珠石油副財務總監兼行政經理),一共被控七項控罪,其中兩項串謀詐騙罪指三人與黃坤串謀,在東方明珠收購美國猶他州油田的交易之中,以虛假陳述詐騙聯交所及東方明珠的股東與準投資者,企圖令收購交易獲得通過。

餘下五項則為處理犯罪得益罪,指三人各自收取及處理從上述詐騙計劃中得到的現金與東方明珠股份。

案件編號:HCCC 56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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