曱甴豬扒飯 大快活判罰一萬

【本報訊】位於牛頭角淘大商場的連鎖快餐店「大快活」,被指在去年十一月廿四日出售予顧客的一客洋葱豬扒飯內,含有一隻約六毫米長、並斷開兩截的蟑螂,因而遭票控。大快活的公司代表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食物的物質與購買人所要求不符」的傳票罪,庭上透露被告有十九次相類案底,最終被判罰款一萬元。被告求情時一度指食環署職員事後沒有在上址廚房找到昆蟲,官隨即反問,「廚房沒有昆蟲,唔係應該o架咩?呢樣唔係大快活嘅宗旨咩?」

被告是大快活快餐有限公司,對上一次的同類案底是於一一年九月被判罰款一萬元,已是該罪的最高罰款,故裁判官指今次案件亦只能判被告罰款一萬元。被告代表求情時表示,食環署職員在案發後到來巡查時,廚房已不見有昆蟲。裁判官即時更正指,投訴的是涉及米飯內有蟑螂,而且若食環職員事後巡查,看見上址有老鼠及蟑螂,「你諗吓會點呢?」官反問「咁值得減刑咩?」。

案件編號:KTS 422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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