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屋原先只限家庭申請,但為免違反歧視條例,單身人士在一九八五年起可申請公屋,隨着樓價不斷飆升,單身人士申請公屋人數愈來愈多,特別是非長者單身人士,不少學生更年滿十八歲即申請公屋,逼爆輪候冊。房屋委員會於是在○五年引入配額及計分制,限制非長者單身人士上樓,自此他們上樓便遙遙無期。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雖曾建議政府探討在現有屋邨興建專為單身人士而設的公屋大廈,加快他們上樓,但政府最終沒有採納。
房委會在○五年引入計分制時稱,因應單獨申請公屋的年輕人數目上升,認為如不加抑制,將削弱房委會協助有更迫切住屋需要家庭的能力。房委會又指實施計分制後,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平均輪候時間難免會延長至逾三年,因此在計算公屋整體平均輪候時間時剔除非長者單身人士的輪候時間。
直到二○一二年,長策會成立,翌年發表諮詢文件,關注到計分制下年逾三十五歲的申請者向上流動能力有限,較難改善生活環境,因此認為應給予他們較高優先次序,建議改善計分制,並考慮訂出路線圖,把平均輪候時間三年的目標,循序漸進擴展至年逾三十五歲的非長者單身人士。
不過,政府去年底發表的長遠房屋策略並無採納長策會建議,只說知悉房委會已檢討計分制每年公屋配額,期望房委會繼續定期檢討計分制。房委會去年十月修訂計分制,增加非長者單身人士公屋單位配額,以及為四十五歲申請人加分等,並於今年二月生效,有關修訂令較年輕的單身人士輪候公屋時間進一步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