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唔結婚就唔畀上樓?

【本報訊】三十五歲的張志強輪候公屋近十年,申請時計分制尚未實施,到今年二月政策再被修訂,令他的輪候時間一再拖長,按最新的政策估計至少到五十五歲才有望上樓。他對於無了期等待感非常憤怒,直言「政策對我好唔公平,我已經被打擊三次,依家再要我等多廿年,可能到時已經死咗!」

突然修例致輪候延長

張志強○五年起開始申請輪候公屋,當時未有計分制,但輪候一個月後實施計分制,輪候時間即由三年增至九年,去年他累積分數達一百三十二分,距離審查有望,但房署今年二月突然修訂政策,審查分數頓時飆升至四百多分,輪候時間料需延長十九年。張志強指十年間先後七次搬屋,月租最貴時達四千多元,現時以月租二千多元蝸居於長沙灣一個八十平方呎單位。他向記者大吐苦水,指自己一二年時因在地盤工作時從吊機跌下,腰間脊椎移位,只能依靠積蓄過活,擔心一旦被加租,生活無以為繼,正申請綜援解決經濟問題。

他又批評計分制對他不公,「你無理由話老人家就有得上樓,我捱到五勞七傷,腰骨有四粒螺絲,你話我有無住屋需要?係咪唔結婚就唔畀上樓?點解唔可以公平一齊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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