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漢挑戰公屋計分制

推行十年、專為非長者單身人士輪候公屋而設的配額及計分制面臨司法覆核挑戰。一名輪候公屋近十年的卅五歲單身漢,首次獲批法律援助,準備單挑房屋署,要求推翻阻延他上樓的機制。協助他提出司法覆核的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斥房署將單身人士剔出平均三年上樓的目標之外,做法極不公平,違反基本福利權利對待,質疑輪候公屋並非輪候老人院,認為政策不應抹殺年輕人上樓機會,要求法庭頒令房署重新檢討有關政策。有團體估計有關司法覆核一旦勝訴,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勢將由現時的三點三年延長至六點六年。

公屋輪候冊人數逾廿八萬,其中非長者單身人士佔逾半,約廿五歲時申請、輪候公屋近十年的卅五歲單身漢張志強獲批法律援助,將就非長者單身申請公屋的配額及計分制提出司法覆核,他批評政策多次變更,令已輪候九年半的他需再等十九年,五十五歲時才可獲上樓審查資格。協助他提出司法覆核的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指,○七年曾計劃協助一名公屋輪候者以年齡歧視作理據,就房署計分制提司法覆核,但因不獲法援告吹,今次改以其他角度重新申請,包括提出家庭及非長者單身人士輪候時間懸殊、公屋輪候冊上單身人士申請的不斷增加等,終成功申請法援。

卅歲以下單身從未獲編配

另一名社區組織幹事戚居偉指,計分制實施以來,從未有卅歲以下的單身人士成功獲編公屋單位,截至去年三月底,公屋輪候冊上五十歲或以上的非長者單身人士達一萬三千八百人,以每年配額最多二千二個公屋單位推算,單是消化該批中年申請人已要六年時間,五十歲以下申請人更上樓無望。

房署被質疑違反《基本法》

房署現時雖然定下平均三年上樓目標,但不適用於配額及計分制的非長者單身申請人,戚居偉指房署此一做法極不公平,政策嚴重傾向優惠年長單身申請人,質疑現時非長者單身人士計分制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五條「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規定,亦有違反第三十六條「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等條例之嫌,認為房署需重新檢討有關政策,將非長者單身人士重新歸入輪候目標,亦需上調非長者單身人士配額,由現時佔該年度總公屋供應量百分之八,上調至兩成,並為輪候年期設上限,如平均六年至八年的上樓承諾,解決「被打尖」問題。

事主若勝訴 家庭申請恐延長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現時家庭申請的輪候時間已延至平均三點三年,若家庭及非長者單身人士的輪候隊伍一旦打通,平均輪候時間勢必延至六點六年。他又指,聯會一直反對計分制,認為可以優先給予年長申請者,以避免造成歧視。他指根據《房屋條例》,十八歲以上的香港居民有機會上樓,但現行計分制阻礙年輕單身申請人上樓機會,他認為申請人有一定勝訴機會。房屋署發言人指不會對司法覆核案件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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