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旅港比利時男商人涉嫌性侵犯三名香港女網友,被控兩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廿九歲事主X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被告只曾吻X的面及抱X,X當時因忘不了前男友遂將被告推開,但她卻誇張地向警方聲稱遭被告撥開胸圍及吻胸,而她是受到被告的兩名前女友驅使才決定報警。X承認,若從未在網上認識被告的兩名前女友,她不會報警,但堅稱確曾遭被告吻胸。
辯方指X與被告Frank Laurent(卅二歲)見面僅十分鐘,被告即要求她陪同上樓執屋,質疑她為何答應。X承認當時戒心太低,又指曾擔心遭被告親吻會感染性病,但與社工傾談後才知自己無知。
另事主Y作供指在交友網站認識被告,案發日被告約她見面,Y已即時表明不想發展情侶關係,但她最終仍與被告見面。
案件編號:HCCC 39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