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級制區分學術資歷

七級制資歷架構涵蓋學術、職業與持續教育界別的資歷,資歷架構下共分級別、資歷名銜及學分。架構下的認可資歷級別第一至六級皆可使用「證書」作資歷名銜,當中第一級至第二級僅可稱為「基礎證書」或「證書」,不得以「高級」、「專業」、「深造」等字眼形容,第三級或以上則以「文憑」涵蓋。

博士屬最高級別

至於現時廣為人知的副學士、學士(即大學本科畢業生)及碩士,則依次為第四至六級,只有博士獲評為最高級別的第七級。此外,文憑課程要求學習量為六十個學分以上,證書課程則不設要求,而每一資歷學分相等於十個學時,學員可透過聽課、自修、網上學習、實習、考試等方式累積學時。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