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兼執行董事劉夢熊、與該公司主席黃坤及兩名女子涉嫌串謀詐騙聯交所、公司股東及準投資者逾五億元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將連串文件正式呈堂列做證物後,表示會待今日將最後的銀行誓章呈堂,便會完成舉證。
本案三名被告分別為劉夢熊(六十四歲)、翼小紅(女性、四十四歲、商人)及葉瑞娟(女性、四十四歲、東方明珠石油副財務總監兼行政經理),他們分別被控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七項控罪。
控方指控各被告串謀黃坤,為求令東方明珠的股東通過收購美國猶他州油田,而分別在聯交所網頁刊載、以及在公司內通傳的公告及通函中,訛稱賣方公司奇暉有限公司早跟油田東主達成收購協議,而該公司與東方明珠並無關係,又指黃坤是真金白銀以七千萬美元收購最終持有油田的公司的部分權益。
劉夢熊接受調查期間曾向廉署多番強調自己只是「掛名」副主席,未有實質參與公司營運,更未曾參與公告及通函的起草工作。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56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