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經隧道運危險品 兩年控三宗

【本報訊】為打擊不符運送危險品規定、違規經海底隧道運載柴油再為泥頭車非法入油的貨車,消防處二○一三年與運輸署及五間隧道公司共十六條隧道制訂合作機制,至今展開十次聯合行動,成功檢控三宗違反發牌條件運載危險品個案,被控人士包括司機及持牌人,罰款最多一萬元。消防處呼籲司機及持牌人勿以身試法。

消防處牌照及審批總區危險品課高級消防區長張嘉威指,牌照不符規定的貨車經隧道運油會構成極大火警危險,一旦起火,高溫及濃煙會在狹窄管道迅速蔓延,有機會引致嚴重人命及財物損失,消防處於一三年三月與隧道公司制訂合作機制,除每半年開會一次,亦不定期在隧道進行聯合行動。

消防設專隊 嚴打非法入油

聯合行動至今年一月已進行過十次,成功檢控三輛違例運送危險品的貨車,其中去年一輛違反發牌條件運送五千升散裝油渣、另一輛則無牌照運送火水及天拿水。另外,在非持牌加油站加油亦違反消防條例,消防處去年成功檢控卅四宗非法加油個案,一三年有卅二宗,張指加油地點較有流動性,但以新界區居多,包括露天停車場等。

消防處今年一月成立打擊非法入油專隊,以合約制重新聘用七名退休屬員負責執法,曾有意見憂慮專隊人員無受過刑事調查訓練,或在執法時有安全問題,對此張強調總部會支援行動,需要時亦可要求警方介入,過去三年無前線人員因相關執法而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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