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膠袋徵費上月正式生效,一個月過渡期已結束,環境保護署昨日起會直接向違規商戶處以定額罰款二千元或檢控,該署昨巡查一百二十二間店舖,並向兩間違例派發膠袋的店舖發出合共兩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涉及一間士多及一間藥材及中成藥店,但未有透露店名。本報記者昨到旺角區視察,有海味店東主反映,為免得失客人,仍向顧客給予優惠當作膠袋費回扣,不知此舉已違例;有雜貨店東主指新例繁複,批評當局未派員落店講解。有環團促當局加強社區宣傳。
本報記者昨日發現普遍商戶均支持及遵守新法例,但經營海味店的崔太承認,部分顧客聽到要收取五角的膠袋費會感到不高興,為免得失客人,她通常會給予數元至數十元折扣當作回扣,而未有收取膠袋費,她認為最重要是客戶買得開心。女人街亦有個別商戶指因英文水平低難與外國遊客溝通,索性向遊客派發免費膠袋,或貼出單張聲明已將膠袋費包括在貨品的售價內一併徵收。不過,他們的做法已屬違例,因為法例訂明商戶不得向顧客提供回扣以抵銷膠袋費。
雜貨店店東李女士指,過去每日派近二百個膠袋,新例實施後,市民環保意識已提高,現時派發量只及過去十分之一。她稱,一直未有環保署職員向她講解新例,但為免誤墮法網,只好靠自己多加留意膠袋徵費相關新聞,以分辨豁免及非豁免收費貨品。報紙檔檔主謝女士表示,以前每日消耗四百至五百個膠袋裝報紙,現時每日平均僅五人付款索膠袋,每日可慳回約二十元膠袋費,變相幫補生意,亦慳回將報紙入膠袋的工夫。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表示,商戶向顧客提供回扣以抵銷膠袋費的做法不值得鼓勵。他又指,現時小部分商戶對相關法例未完全了解,易引起混亂:「靠電視賣廣告,商戶好難詳細知道法例要求。」何承認,政府難以逐間商戶派員講解,但「難歸難」,當局有責任向商戶講解清楚。環保署助理署長王德威表示,未來幾個月會加強巡查店舖,並會放蛇和跟進市民投訴。消費者委員會收到小量涉膠袋收費的投訴,主要涉及收費金額和貨品應否豁免,建議商戶在當眼位置,貼出膠袋收費的做法及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