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向漁護署查詢該中心的營運詳情,發言人承認菜統處與技術供應商及設施保養服務商定有五年合約,期間會按合約支付服務費用,又指該中心屬科研項目,不是純粹商業運作,盈利並非首要目標。
宜先釐清定位 免續「燒錢」
「如果科研唔成功,蝕大錢,財政上不可持續,點解仲推廣?想拉多啲人一齊蝕?」本土研究社成員劉海龍直指,發展水耕種植的國家如荷蘭,已有深厚的農業研究背景及產業支援,本港卻一切欠奉,擔心當局盲目引入高科技農業,最後只會落得「燒錢」下場。他續指,室內水耕在本港定位模糊,須先行釐清,再投入資源,以免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