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政策「孤兒」工廈種菜耕難

工廈水耕種植路難行?水耕菜近年大熱,港府更有意推廣工廈水耕種植,惟本報調查發現,全港七間工廈水耕種植場,除了港府資助的研發中心勁蝕數百萬元之外,有兩間更已結束營業。業界人士直指,當局空談支持發展,但政策欠奉,有工廈水耕場曾被「釘契」;水耕種植在本港未有定位,營運模式限制極大;有水耕種植場眼見工廈土地被規劃成住宅用地,無奈「離場」。立法會議員促請當局推出具體發展措施,以免這種新興產業「胎死腹中」!

港府近年大力推廣水耕種植,在剛完結的「新農業政策:本港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諮詢中,當局更表示水耕法適合在多層室內以全環控進行工廠式大量生產,把空置的工廠大廈改建成植物工廠,並在較低樓層闢設農墟,在技術上實屬可行。但從事工廈水耕者卻未有在政策上得到優待,反而存在不少規限。

缺乏支援 發展遠遜海外

地契條款是工廈水耕場面對的一大難題。本港目前大部分工廈均定明使用者需從事工業或倉存用途,在工廈單位經營水耕場會否違法,仍未有統一答案。在觀塘開設魚菜共生水耕場的「綠芝園」項目總監譚嗣籇表示,正與當局探討有關問題,直指法例存有灰色地帶,「如果真係最後會釘契或者唔容許咁做,真係唔知去邊度做。」他續指,投資農業科技成本高,政府會否「開聲」承認工廈水耕合法,對他們的發展影響極大。

此外,一直從事室外水耕的陳俊承,約一年前在葵涌工廈開設了「美安達」室內水耕場。他形容,「水耕就好似一個孤兒仔,各方面都冇乜幫助。」陳表示,早前已主動向有關部門查詢水耕場有否違規,暫未獲確切答覆。另方面,目前「水耕」欠缺正式定位,「佢唔算係農業,而如果想喺工廈做水耕教學,又要再傾。」他坦言,本港的室內種植發展落後海外多年,「(政府)大方向睇到要發展水耕,但係具體政策仍然要佢哋帶頭!」

由二○一三年至今,全港共有七間工廈水耕種植場,其中兩間已先後結業,其中一間位於觀塘的一幢工廈,曾獲民政事務總署「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撥款約八十萬元,種植水耕沙律菜。消息指,該種植場結業前服務提供者已停止提供服務,更被地政總署「釘契」,相關單位人去樓空,但種植架及氣泵等器材沒有搬走,亦未「解契」,正待接手者「執手尾」。

另一間採用日本技術,於一三年在鯉魚門四山街一幢工廈開業的逾三萬平方呎水耕菜場,亦已結業,據悉與該處的工廈發展有關。翻查資料,該工廈所在土地已經規劃成住宅,相信未來將會重建,現有工業大廈會陸續被淘汰。觀塘區區議員呂東孩表示,上述工廈已經「冇乜點運作」,他坦言,不少工廈已十分殘舊,重建是一個發展方向,過程中或會影響原有租戶。

法例含糊 部門方針不一

一直跟進工廈水耕種植場問題的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指,業界長期面對土地問題,過去曾研究「工農結合」的可行性,讓水耕場合法在工廈營運,「唔知點解停咗」。他表示,法例含糊會打擊投資者信心、影響業界發展意欲、加大尋找合適場地的難度。何續指,當局應把握檢討新農業政策的時機,推出具體發展措施,「到底想唔想推動,好易睇得出。」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設立水耕種植場毋須署方審批,但署方一直建議有興趣投資人士,不論選址是在工廈內或土地上,應先向工廈管業處、地政總署及屋宇署等查詢有關土地用途的規定;政府支持環控水耕種植技術的發展,以及針對工廠式的蔬菜生產模式,食衞局正與相關政策局及執行部門研究如何規範這一新興行業。另外,署方正歸納整理各界就新農業政策的回應及意見。

圖:吳啟偉

文:陳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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