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內地漢去年持雙程證來港後,在「愚人節」當日分別向三間銀行櫃枱的職員「遞紙仔」,聲稱有炸彈而涉嫌行劫十萬元,惟三次均事敗,事後被捕控以三項企圖搶劫罪。被告昨在高院自辯稱,來港前因在內地失業又失婚,只想扮打劫 「博坐監」;惟遭收押一年後卻改變態度,表示「人生應該積極啲」,因而不認罪,「想要番自由」。
被告易從兵(四十八歲)供稱曾是一名電子工程師,於去年四月來港前,自覺「人生比較失敗」,不但失業,妻子又與他離婚,兒子亦不理會他,自己又有老花及頸椎問題,曾想過自殺,所以來港是想坐監。他又指自己有看過美國電視劇《逃》,「男主角假扮入獄來救佢哥哥」。惟在收押的一年間,因經過體力勞動,改變了他的態度,現時覺得「人生應積極啲」,及掛念家人而渴望自由。
控方盤問時,指在他身上搜出的多用途刀是否用來打劫,他否認,指該刀是同事送,包含大家的友情「畀到我啲溫暖」,才隨身攜帶。他亦否認有意打劫,紙上寫有十萬元銀碼,「只想像真一點」;又怕不能入罪,故想「逐步逐步留下證據」。控方再問「你話打劫,咪已經對銀行職員造成很大騷擾嗎?」他立即指自己「沒有說過打劫」,而且當時他遞給職員、把「劫」字寫成其他字的紙條時,他理直氣壯地指「紙條上沒有打劫兩字,只有打字」。
案件編號:HCCC 343/2014